学生事务
首页
>学生事务>通知公告

LETOU.COM,乐投(中国)开展2017-2018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7-21 信息来源:经管LETOU.COM,乐投(中国)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各位同学:

为切实将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措施落实到位,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《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》(学生[2017]13号,附件1),学校将开展2017-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成立工作组

1、成立LETOU.COM,乐投(中国)认定工作组

由LETOU.COM,乐投(中国)领导为组长,学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老师、各年级辅导员等担任成员,主要负责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。

2.各年级成立以年级辅导员任组长,由各班班主任、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小组,主要负责对各班级上报的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讨论比较,确定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,各年级认定小组名单请查看附件6。

3.各班级按要求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,由班级辅导员(一年级)和学生代表(学生代表人数比例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%)组成的评议小组。

二、 学生提交认定申请(9月1日—9月26日)

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,难以支付2017—2018学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。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须实事求是、自愿申请,并认真参与认定过程。

1.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需登录校内平台“易班网”,进入学工管理系统,完善个人基本信息。

2.学生点击进入困难认定申请模块,在线详细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内容。首次申请认定的学生需扫描上传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(附件2,以下简称《调查表》), 再次申请的同学,如家庭经济状况未发生较大变化可不再扫描提交《调查表》及相关材料,如变化较大则仍需提交。材料的出具时间限2017年年内。

3.《调查表》应为2017年填写并盖章的,要求信息填写完整(填写式样参见附件3),需加盖家庭所在地乡(镇)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(如当地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,可由政府代章)。

4.学生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《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4,以下简称《认定表》),并向所在班级提交《认定表》、《调查表》原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
5.《认定表》或《调查表》中涉及的家庭情况信息如扶贫建档立卡户、低保户、优抚家庭、家庭收入情况、死亡、残疾、疾病、灾害、事故等,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再次申请的学生往年已经提交过的证明材料不必再次提交,有变化的事项则需提交。

三、LETOU.COM,乐投(中国)开展评议、认定工作(9月18日—10月10日)

分班级、年级两个层面开展评议。LETOU.COM,乐投(中国)审核评议结果。

1. 各班在班主任组织下,成立认定评议小组,评议小组参照认定条件对申请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,并进行排序(附件5),其中评议认为经济不困难的也应将其情况在排序表中列出,写明评议意见。班级评议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年级,并以适当方式在班级内部公布,让全班学生知情。

2.各年级认定小组,根据各班级上报的申请材料和各班代表的陈述,讨论并初步确定每名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,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班级征求意见,无异议后上报LETOU.COM,乐投(中国)。

3.各LETOU.COM,乐投(中国)的认定工作组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,了解情况,严格检查、审核年级认定小组的认定情况,确定评定意见,并将认定结果通过信息系统提交学校审核。LETOU.COM,乐投(中国)初步评定结果应及时予以公示,时间不少于5日。

四、学校督查认定过程、审核结果(10月1日—10月15日)
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电话、邮箱或面谈的形式全程受理广大师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,抽查LETOU.COM,乐投(中国)认定过程中的各环节工作,并对LETOU.COM,乐投(中国)认定结果审核确认。对于认定结果的异常情况,资助中心将进行复议。

五、时间说明

1、9月26日之前所有新申请和再次申请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均需(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) 登录校内平台 “我的易班”填写并打印“认定表”(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《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》,根据办法如实、认真填写认定表)。9月26日12点前(周二)将“认定表”和“调查表”交给各班评议小组。

2、各班级于9月26日前报送附件7: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统计表,仅需要电子版,命名为“XX班认定小组成员”。各班级评议小组需在9月28日(周四)前完成评议工作,并填写附件5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 (备注中请注明经济困难程度的建议,年级评议小组填写的地方请勿填写)、附件8:认定结果汇总表。 9月28日上午11点前电子版打包后以“XX班”为名发送到jgy04@cau.edu.cn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XX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” 。纸质版材料(只需“认定表”、“调查表”、“认定情况表”)于9月28日上午11点前交到院楼312团委办公室各年级辅导员处。

六、相关要求及说明

1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,是对学生实施资助的主要依据,也是学生关注的焦点,务必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请同学们遵照工作规程参与认定,按照所在LETOU.COM,乐投(中国)的具体安排配合完成工作。

2.认定工作依托信息系统完成,请学生在申请认定前主动完善、更新本人基本信息,确保信息准确完整,务必详实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、个人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。

3.结合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我校实际情况,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定为:学生可以支配的月均基本生活费用不足900元。

4.在认定工作过程中,应注意信息保密和隐私保护。评定时,禁止让学生当众诉苦、互相比困;公示评定结果名单时,公示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。

5.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应依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别,严禁给年级、班级划比例分名额。但对于年级或班级出现困难学生比例过大或过小的情况要认真核查。

6.参与认定应讲诚信,申报学生应如实详细填写和说明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,严禁弄虚作假。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LETOU.COM,乐投(中国)。

7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将与个性化资助工作结合开展,辅导员将要对2016级和2017级申请认定的学生开展面对面、一对一的深度辅导,请申报学生主动向辅导员阐明自己的发展目标及规划、面临的困境以及帮扶需求,以便LETOU.COM,乐投(中国)制定个性化资助方案。

8.学校将通过谈话、信件、电话、实地走访等方式,不定期地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复核,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,将按学校纪律处分办法相关条款严肃处理。

9.请广大同学积极关注和监督认定工作,发现问题可积极提出意见建议,发现不良现象可予以举报。

 

联 系 人:贺健平

联系电话:62738583

电子信箱:jgy04@cau.edu.cn


附件1: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.docx

附件2: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(空表).doc

附件3: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(样表).doc

附件4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.docx

附件5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.docx

附件6:各年级认定小组名单.xlsx

附件7: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统计表.xls

附件8:认定结果汇总表.xls


经济管理LETOU.COM,乐投(中国)学生教育管理科

2017/7/21

打印本页关闭窗口